Q1什么是圆梦金?
“圆梦金”产品是为中信银行信用卡优质持卡人提供的达标交易分期还款服务。即在一定期限内持卡人在指定类型商户单笔消费金额达到起始分期金额的交易(即达标交易),将于当期账单中合并办理分期,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为持卡人提供分期还款服务。 持卡人通过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圆梦金”产品,办理成功后即刻生效,有效期至持卡人当期账单日。持卡人以在有效期内达标交易金额为分期本金,按选定期数分期偿还相应分期本金及分期利息。
Q2圆梦金产品收费标准?
卡中心以持卡人满足“圆梦金”产品规则的达标交易金额为基数计收分期利息。每期对应的年化利率(单利)区间为0-18%,持卡人可通过申请界面实时获悉年化利率(单利)结果。年化利率值仅供参考,实际年化利率可能因交易时间、还款时间等不同与参考值存在差异,未依约还款不适用上述年化利率。信用卡的其他费用收取标准详见《中信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
Q3如何办理使用圆梦金?
办理圆梦金仅需三个步骤: (1)开通圆梦金产品; (2)符合条件商户刷卡消费; (3)办理分期、按期还款。
Q4如何开通圆梦金?
可通过微信、动卡空间、客服热线等渠道开通圆梦金产品,开通时需指定一张信用卡主卡(不支持附属卡)用于办理圆梦金业务,同步确认刷卡消费后的分期起始金额(五档供选择500、1000、2000、5000、10000)及办理分期期数(3/6/12/24/36期)。 各渠道开通方式如下: 微信渠道:关注“中信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额度”--“圆梦金”; 动卡空间渠道:登录“动卡空间”APP—“友财”-- “预约分期(圆梦金)”; 客服渠道:致电4006995558人工服务可开通。
Q5圆梦金开通后有效期是多久?
持卡人通过卡中心开设的官方渠道申请“圆梦金”产品,办理成功后即刻生效,有效期至持卡人当期账单日。
Q6圆梦金开通后,怎样实现分期?
有效期内持卡人在指定类型商户单笔消费金额达到起始分期金额的交易(即达标交易),将于当期账单中合并办理分期,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为持卡人提供分期还款服务,持卡人按选定期数分期偿还相应分期及分期利息。在产品有效期内,全部达标交易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Q7圆梦金可以在哪些商户刷卡消费?
除房地产类、金融类、公立医院类、政府服务类、博彩类等几大类限制使用的行业,其他行业商户均可进行消费并享受分期服务(具体以我行实际审核为准)。我行可能根据监管规定和风险政策不时调整受限制行业名单。
Q8圆梦金适用于哪些交易?
圆梦金适用于通过银联渠道结算的人民币账户交易(含境内、境外),其它万事达、VISA等渠道结算交易暂无法办理圆梦金业务。
Q9圆梦金开通后,可以更改已登记的分期期数吗?
持卡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通过客服热线、动卡空间或其他官方渠道在卡中心允许的范围内修改分期期数,最终结果以卡中心审批为准。 注:“圆梦金”产品申办成功后,若发生分期期数修改或在有效期内发生关闭后再次申办等操作时,有效期内的“圆梦金”达标交易的分期期数均以最后修改的分期期数为准,全部达标交易合并后按照最后修改的分期期数办理分期,分期利息按照最后修改的分期期数对应利率计算。
Q10圆梦金开通后,可以修改起始分期金额吗?
可以修改,持卡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通过客服热线、动卡空间或其他官方渠道在卡中心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起始分期金额,最终结果以卡中心审批为准。 注:“圆梦金”产品有效期内,若发生起始分期金额修改,修改前已达标交易不受影响,修改后达标交易起始分期金额按修改后执行。在产品有效期内,全部达标交易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Q11圆梦金开通后,是否可以关闭已登记的分期功能吗?
持卡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通过客服热线、动卡空间或其他官方渠道申请关闭“圆梦金”产品,最终结果以卡中心审批为准。 注:“圆梦金”申办成功后,在当期账单日前,持卡人主动关闭“圆梦金”产品,关闭前已达标交易不受影响,仍将在账单日合并办理分期还款。
Q12成功办理“圆梦金”分期业务,会占用信用卡信用额度么?
持卡人成功办理“圆梦金”分期业务,在分期期间会占用持卡人在我行信用卡的信用额度,该额度可能包含部分专项额度及固定额度。专项额度是根据客户申请,经审核后授予持卡人专门用于办理上述分期类业务的一次性临时额度,该额度不可循环使用,会随着每月还款逐渐减少,减少信用额度不大于当月持卡人的还款金额,且专项临时额度在每个账单日都会重新测评您的信用记录重新授信额度,故有可能变动。
Q13交易退货、还款等账务冲减情形是否会导致分期不成功?
申请办理“圆梦金”产品后,在当期账单日合并达标交易转分期前,若持卡人在有效期内发生达标交易退货、还款等账务冲减情形,实际分期金额为账务冲减后达标交易的交易余额合并。若账务冲减后的最终达标交易余额合并小于200元(不含),则当期“圆梦金”达标交易将不再办理分期还款,对应交易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 已成功办理分期的达标交易,若发生退货情形,已入账的分期不会取消,分期本金仍为入账时合并的达标交易金额全额,持卡人需按照对账单金额偿还相应分期金额及分期利息。
Q14每期应还本金如何计算?每月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1)持卡人每期应还本金分摊额等于分期本金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位,余数计入第一期。 (2)每期分期利息等于分期本金总额以年化利率(单利)计算后除以分期期数,精确到分位,余数计入第一期,具体以账单为准。分期利息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3)达标交易合并分期入账当日为持卡人第一期的本金分摊额及分期利息的记账日,持卡人每期的本金分摊额及分期利息将会在还款期内按首期记账日的每月同一日逐期入账,遇到自然月天数不足的情况,则在本月最后一日入账。
Q15若想提前终止分期还款,应如何申请?
您需致电本行客服热线4008895558申请提前还款,申请通过后须一次性还清未偿还的分期本金,且需支付相应的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收取标准如下: (1)若于第二期记账日(含)前终止分期业务的,卡中心收取未记账本金的1%作为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 (2)若于第二期记账日(不含)后第三期记账日(含)前终止分期业务的,卡中心收取未记账本金的2%作为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 (3)若于第三期记账日(不含)后终止分期业务的,卡中心收取未记账本金的3%作为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违约金。